5.4 钢筋连接与安装


5.4.1 钢筋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中,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内不宜设置钢筋接头,且不应进行钢筋搭接。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4.2 钢筋机械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工钢筋接头的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钢筋接头的加工应经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2 机械连接接头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中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规定,且不得小于15mm。接头之间的横向净间距不宜小于25mm。
    3 螺纹接头安装后应使用专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扭力矩。挤压接头压痕直径的波动范围应控制在允许波动范围内,并使用专用量规进行检验。
    4 机械连接接头的适用范围、工艺要求、套筒材料及质量要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有关规定。
5.4.3 钢筋焊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应持有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应按照合格证规定的范围上岗操作。
    2 在钢筋工程焊接施工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如果钢筋牌号、直径发生变更,应再次进行焊接工艺试验。工艺试验使用的材料、设备、辅料及作业条件均应与实际施工一致。
    3 细晶粒热轧钢筋及直径大于28mm的普通热轧钢筋,其焊接参数应经试验确定;余热处理钢筋不宜焊接。
    4 电渣压力焊只应使用于柱、墙等构件中竖向受力钢筋的连接。
    5 钢筋焊接接头的适用范围、工艺要求、焊条及焊剂选择、焊接操作及质量要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
5.4.4 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接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分批错开。
    2 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且不应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应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其中d为相互连接两根钢筋中较小直径。
    3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拉接头,不宜大于50%;受压接头,可不受限制;
     2)板、墙、柱中受拉机械连接接头,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连接处受拉接头,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超过50%。
5.4.5 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接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分批错开。各接头的横向净间距s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2 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应属于同一连接区段;搭接长度可取相互连接两根钢筋中较小直径计算。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3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5.4.5);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可不受限值;纵向受拉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

     1)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超过25%;基础筏板,不宜超过50%。
     2)柱类构件,不宜超过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5.4.6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25%;
    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5.4.7 钢筋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应在接头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2 墙、柱、梁钢筋骨架中各竖向面钢筋网交叉点应全数绑扎;板上部钢筋网的交叉点应全数绑扎,底部钢筋网除边缘部分外可间隔交错绑扎;
    3 梁、柱的箍筋弯钩及焊接封闭箍筋的焊点应沿纵向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4 构造柱纵向钢筋宜与承重结构同步绑扎;
    5 梁及柱中箍筋、墙中水平分布钢筋、板中钢筋距构件边缘的起始距离宜为50mm。
5.4.8 构件交接处的钢筋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保证主要受力构件和构件中主要受力方向的钢筋位置。框架节点处梁纵向受力钢筋宜放在柱纵向钢筋内侧;当主次梁底部标高相同时,次梁下部钢筋应放在主梁下部钢筋之上;剪力墙中水平分布钢筋宜放在外侧,并宜在墙端弯折锚固。
5.4.9 钢筋安装应采用定位件固定钢筋的位置,并宜采用专用定位件。定位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定位件的数量、间距和固定方式,应能保证钢筋的位置偏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混凝土框架梁、柱保护层内,不宜采用金属定位件。
5.4.10 钢筋安装过程中,因施工操作需要而对钢筋进行焊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
5.4.11 采用复合箍筋时,箍筋外围应封闭。梁类构件复合箍筋内部,宜选用封闭箍筋,奇数肢也可采用单肢箍筋;柱类构件复合箍筋内部可部分采用单肢箍筋。
5.4.12 钢筋安装应采取防止钢筋受模板、模具内表面的脱模剂污染的措施。


条文说明

5.4 钢筋连接与安装
5.4.1 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的范围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如需在箍筋加密区内设置接头,应采用性能较好的机械连接和焊接接头。同一纵向受力钢筋在同一受力区段内不宜多次连接,以保证钢筋的承载、传力性能。“同一纵向受力钢筋”指同一结构层、结构跨及原材料供货长度范围内的一根纵向受力钢筋,对于跨度较大梁,接头数量的规定可适当放松。本条还对接头距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作出了规定。
5.4.2 本条提出了钢筋机械连接施工的基本要求。螺纹接头安装时,可根据安装需要采用管钳、扭力扳手等工具,但安装后应使用专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力矩,安装用扭力扳手和校核用扭力扳手应区分使用,二者的精度、校准要求均有所不同。
5.4.3 本条提出了钢筋焊接施工的基本要求。焊工是焊接施工质量的保证,本条提出了焊工考试合格证、焊接工艺试验等要求。不同品种钢筋的焊接及电渣压力焊的适用条件是焊接施工中较为重要的问题,本规范参考相关规范提出了技术规定。焊接施工还应按相关标准、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防止发生火灾、烧伤、触电以及损坏设备等事故。
5.4.4 本条规定了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接头位置和接头百分率要求。计算接头连接区段长度时,d为相互连接两根钢筋中较小直径,并按该直径计算连接区段内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当同一构件内不同连接钢筋计算的连接区段长度不同时取大值。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为由预制构件拼装的整体结构,构件连接处无法做到分批连接,多采用同截面100%连接的形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连接的质量。
5.4.5 本条规定了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的最小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接头百分率要求。计算接头连接区段长度时,搭接长度可取相互连接两根钢筋中较小直径计算,并按该直径计算连接区段内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当同一构件内不同连接钢筋计算的连接区段长度不同时取大值。附录C中给出了各种条件下确定受拉钢筋、受压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
5.4.6 搭接区域的箍筋对于约束搭接传力区域的混凝土、保证搭接钢筋传力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规定了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直径、间距等构造要求。
5.4.7 本条规定了钢筋绑扎的细部构造。墙、柱、梁钢筋骨架中各竖向面钢筋网不包括梁顶、梁底的钢筋网。板底部钢筋网的边缘部分需全部扎牢,中间部分可间隔交错扎牢。箍筋弯钩及焊接封闭箍筋的对焊接接头布置要求是为了保证构件不存在明显薄弱的受力方向。构造柱纵向钢筋与承重结构钢筋同步绑扎,可使构造柱与承重结构可靠连接、上下贯通,避免后植筋施工引起的质量及安全隐患。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可先浇框架梁、柱等主要受力结构,后浇构造柱混凝土。第5款中50mm的规定系根据工程经验提出,具体适用范围为:梁端第一个箍筋的位置,柱底部第一个箍筋的位置,也包括暗柱及剪力墙边缘构件;楼板边第一根钢筋的位置;墙体底部第一个水平分布钢筋及暗柱箍筋的位置。
5.4.8 本条规定了构件交接处钢筋的位置。对主次梁结构,本条规定底部标高相同时次梁的下部钢筋放到主梁下部钢筋之上,此规定适用于常规结构,对于承受方向向上的反向荷载,或某些有特殊要求的主次梁结构,也可按实际情况选择钢筋布置方式。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为主要受力钢筋,故放在外侧;对于承受平面内弯矩较大的挡土墙等构件,水平分布钢筋也可放在内侧。
5.4.9 钢筋定位件用来固定施工中混凝土构件中的钢筋,并保证钢筋的位置偏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等的有关规定。确定定位件的数量、间距和固定方式需考虑钢筋在绑扎、混凝土浇筑等施工过程中可能承受的施工荷载。钢筋定位件主要有专用定位件、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制成的垫块、金属马凳、梯子筋等。专用定位件多为塑料制成,有利于控制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安装尺寸偏差和构件的外观质量。砂浆或混凝土垫块的强度是定位件承载力、刚度的基本保证。对细长的定位件,还应防止失稳。定位件将留在混凝土构件中,不应降低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如砂浆或混凝土垫块的抗渗、抗冻、防腐等性能应与结构混凝土相同或相近。从耐久性角度出发,不应在框架梁、柱混凝土保护层内使用金属定位件。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预制构件,应减少砂浆或混凝土垫块的使用。当采用体量较大的定位件时,定位件不能影响结构的受力性能。本条所称定位件有时也称间隔件。
5.4.10 施工中随意进行的定位焊接可能损伤纵向钢筋、箍筋,对结构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如因施工操作原因需对钢筋进行焊接,需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焊接质量应满足其要求。施工中不应对不可焊钢筋进行焊接。
5.4.11 由多个封闭箍筋或封闭箍筋、单肢箍筋共同组成的多肢箍即为复合箍筋。复合箍筋的外围应选用一个封闭箍筋。对于偶数肢的梁箍筋,复合箍筋均宜由封闭箍筋组成;对于奇数肢的梁箍筋,复合箍筋宜由若干封闭箍筋和一个拉筋组成;柱箍筋内部可根据施工需要选择使用封闭箍筋和拉筋。单肢箍筋在复合箍筋内部的交错布置,是为了利于构件均匀受力。当采用单肢箍筋时,单肢箍筋的弯钩应符合本规范第5.3.5条的规定。
5.4.12 如钢筋表面受脱模剂污染,会严重影响钢筋的锚固性能和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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